成都市工商局关于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时间:2017-09-15 13:23:55 | 关注度: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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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28号)精神,从2017年9月1日起,全市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革时间
2017年9月1日起
二、改革范围
凡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
三、改革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式,在前期已经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成都公积金中心7个部门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特种行业备案、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二手机动车交易特种行业备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特种行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变更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洗染业经营者备案、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16项涉企证照事项统一整合到由登记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实现21证整合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被整合部门不再发放涉企证照,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相关资料。
四、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cdgs.gov.cn/),也可在全市各级登记机关窗口免费领取。
特此公告!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