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指的是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而制定的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制度等基本信息文件,对于企业来说,这些信息就是企业的构架。首先,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以及法律支持依据文件便是公司章程;其次,公司章程落实了公司的权利和责任划分。
一、基本特征
1.法定性
法律强制制定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包含内容及程序修改,每一家公司都应按照此标准拟定,公司章程其实质是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制定的,而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进行备案登记。
2.真实性
与客观事实相结合,与公司内部结构相融合是公司章程内容必须落实的。
3.自治性
公司章程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制定的,而不是由国家来制定;公司章程属于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规则都由公司内部执行。
4.公开性
公开性主要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内容应该对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主要事项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主要事项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用最简单直白的话来讲,公司章程就是由公司股东开会决议出一套根据公司内部结构、实际需求指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它是让大众了解企业的根本依据,是引导公司发展的基石,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