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时间:2016-08-26 13:27:26 | 关注度:187

    2016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16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

    一、多渠道化解房地产库存

    (一)鼓励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通过落实国家购房税费减免政策,实施政府补贴,减免水、电、气等入户相关费用,提高农民工进城购房能力。

    (二)打通棚改安置、公租房与市场供应对接通道。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保持在50%以上。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三)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去库存作用。支持就(创)业大学生、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推进住房公积金向乡镇稳定就业新市民覆盖。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释放公积金1200亿元以上。

    (四)发展和培育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把房产租赁作为重点行业来培育,大力盘活闲置住房,努力降低房屋空置率。支持开发企业租售并举,鼓励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对外出租,鼓励与住房租赁经营企业长期战略合作。

    (五)取消房地产过时限制性措施。把房地产去行政化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全面清理不合理的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各类垄断性服务收费、乱收费和重复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活力。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六)加强房屋产权与交易管理。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建立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

    (七)全面完成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四川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要求,加强系统建设监督考核,确保完成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市(州)住房信息系统与省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基础数据库。

    (八)大力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健全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全面启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开展房地产估价市场诚信专项检查,净化市场环境。

    (九)积极引导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扶持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发展符合我省特色的养老健康、休闲旅游、科研孵化地产。培育住宅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创建住宅产业化基地。引导开发建设全装修商品住房,努力降低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

    (十)深入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继续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老楼危楼安全基础数据台账。加快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一)积极推广“阳光征收”。继续宣传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和谐征收、阳光征收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十二)做好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制度,畅通公开渠道,将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范围、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安置方式、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结果及时对公众公布,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征收补偿信访处置力度,妥善化解征收矛盾纠纷。对长期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上访案件要列入重点、专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快发展和规范物业服务业

    (十四)推进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加快确定物业的现代服务业地位。制定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搭建企业交流互动平台,促进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五)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定标准》,通过开展创建评比活动,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省物业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十六)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保障作用,切实保障老旧小区依法实施应急维修。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作用,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对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老旧小区,及时开展维修资金筹集、续筹工作。

    (十七)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工作。结合老旧住宅小区改扩建(综合整治)改造,按照《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发挥政府政策引导支持和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积极有序推进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工作。

    (十八)继续推动《白蚁防治技术规程》贯彻实施。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战略机遇,积极拓展白蚁防治领域,促进白蚁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规范收费管理,制定《四川省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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