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与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有什么关系?
这两个资质都是由四川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证书,从逻辑上来看,这两者应该或多或少的存在某种关联,经过仔细询问相关人士之后得到的答案,这两者不存在任何关系,这两个证书可以单独办理,最开始小编接触的时候认为,必须要先办理环保运行资质,才能办理污染登记确认资质,对于小编来说,只是一个片面的了解,目前,这两项资质在川内存在还是比较少,如果有需求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企业,可以抓紧办理,切勿错失良机。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请所需材料:
(一)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
(四)运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五)检测条件和能力的证明;
(六)各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现场运行人员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七)运行服务业绩实例,包括运行项目简介、委托运行合同、用户意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委托运行合同期间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报告;
(八)上一年度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九)能够证明申请单位运行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申请所需材料: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生产基地;
(三)拥有经实践证明其技术有效、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技术,相关配套专业齐全。具备独立承担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的能力;
(四)独立承担过一定数量及规模的环境工程项目,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工程效益和社会信誉好;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机构和完善的技术、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六)无任何尚未解决的、因治理技术不适用或因工艺设计问题造成的不良污染防治工程或工程质量纠纷;
(七)申请等级确认证书单位有固定专职执业人员3人以上(中级执业工程技术人员2人以上),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职执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为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专利发明者,环保重点实用技术成果的拥有者;
2、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作年满3年(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者年满2年),能独立从事证书规定专业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并达到环境管理要求;
3、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熟悉环境保护标准,环保基础知识考试合格。
4、申报单位执业人员不得相互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