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代办网
>
新闻资讯
>
要闻播报
>
频道导航
资质代办
资质代办公司
资质标准
人才服务
工商服务
新闻资讯
资质专题
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行业资讯
成功案例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挂靠价格
国务院印发《意见》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时间:2015-10-20 11:31:14 | 关注度:182 次
国务院印发《意见》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全文见第十二版),明确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
《意见》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意见》明确,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一起来,把转变政府职能与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与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
《意见》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意见》要求,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坚持法治原则、安全原则、渐进原则、必要原则、公开原则。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意见》提出,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相关文章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国务院已批准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印发《意见》 汇聚发展动能 推进创业创新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 努力推动群团工作转型发展
电脑版
手机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