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水洞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比选

时间:2016-02-21 14:47:51 | 关注度:379

 南江县水洞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706042      巴中-南江县      2015年07月06日发布      2015年07月09日15时00分截止

一、
本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14】92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巴地(灾)备【2015】07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南江县水洞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建设地点 南江县南江镇水洞村
实施时间 拟于2015年7月,编制时间20个工作日(含评审及修改完善)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施工图设计必须经市国土资源局评审通过)
建设资金 省财政资金,已落实
其他 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 南江县水洞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施工图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 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需将保证金转入指定帐户并注明“XX项目施工图设计保证金”;2、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高级及以上职称,2008年以来有1个 类似业绩;3、资格审核需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一份加盖鲜章复印件(所需的复印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4、单位2008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 似项目业绩是指矿山恢复治理项目规划编制或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或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项目。5、南江县水洞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 程前期勘查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相关项目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7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7月09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南江县财政汇缴转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
        账 号:2318 5951 0902 6405 75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设计1 E.固定价 / 37.05 1.85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7月09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联 系 人:李田文
联系电话:08278222833
传 真:08278230717
电子邮件(E-mail):2499170257@qq.com

2015年07月06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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