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2 22:20:46 | 关注度:127 次
巴中市恒丰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四、五楼客房维修改造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702020 巴中-巴州区 2015年07月02日发布 2015年07月08日15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审(2015)19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巴发改备(2015)2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巴中市恒丰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巴中市恒丰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四、五楼客房维修改造 |
建设地点 | 巴中市恒丰饭店4-5楼客房 |
实施时间 | 2015年 7月,工期 6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维修改造4-5楼客房,约1500 m2, |
建设资金 | 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巴中市恒丰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四、五楼客房维修改造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2、近三年内类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有三个及以上[须提交中标(选)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施工期间,按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有关人员须提供资格证原件压证施工;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 5、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同时将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比选人,传真:(0827-5268725); 6、随机抽取前,需要审核资料原件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7月0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7月08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巴中市恒丰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银行巴中支行
账 号:5100176370205150011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38.30 | 6.91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7月08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447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巴中市恒丰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88号
邮 编:636000
联 系 人:李毓祥
联系电话:0827-5269898-8967
传 真:0827-5268725
电子邮件(E-mail):2879240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