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2 10:45:51 | 关注度:158 次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中心机房施工(第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702003 泸州 2015年07月02日发布 2015年07月07日15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泸市发改农经【2015】19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市发改比选备【2015】47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中心机房施工(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江阳西路47号财政局办公大楼 |
实施时间 | 2015年7月;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改建总面积2720平方米。包含管理用房、业务用房、执法室、会议及培训室、计算机房、资料档案室等。 |
建设资金 | 市财政资金 |
其他 | 比选服务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 |
施工1 |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中心机房施工(第二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企业务必在备注栏上注明:XX项目比选保证金。 2.近三年内完成1个项目类似项目的业绩。3. 抽取时项目经理要携带相关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安全考核证(如行业规定有时))到开标现场(公司中选签定合同时,需现场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或机电)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投标企业取得的主要核心产品:“六类网线”和“六类网络模块”的性能品质不低于安普、西蒙;“精密空调”的性能品质不低于艾默 生、科士达;“机房平台软件”的性能品质不低于共济、纵横达;且以上核心产品都须提供原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将取消投标企 业的比选资格。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7月0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7月07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泸州市分行
账 号:230434210902490292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74.38 | 8.72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7月07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川泸州江阳南路38号江阳农行五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四川泸州江阳南路38号江阳农行五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69197
传 真:0830-3121306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