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30 16:12:11 | 关注度:145 次
绵阳市游仙区海事工作船码头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630025 绵阳-游仙区 2015年06月30日发布 2015年07月03日15时截止
一、本项目经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以绵仙科经发【2013】30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招投标备案【2015】第36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游仙区地方海事处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游仙区海事工作船码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仙海区库区 |
实施时间 | 2015年7月,工期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30米海事趸船一艘及海事趸船停靠码头1处,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
其他 | / |
施工1 | 绵阳市游仙区海事工作船码头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质船舶生产企业三级III类及以上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质船舶生产企业三级III类及以上资质,由 牵头人参加报名;2、项目负责人:具有船舶修造高级工程师职称证;3、选择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绵阳市游仙区海事工作船 码头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 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和转帐单回执传真至0816-2241177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6月3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7月03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绵阳市游仙区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所
开户银行:绵阳市游仙区信用联社沈家坝分社
账 号:8807012000788398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76.00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7月06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四川省游仙区地方海事处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四川省游仙区地方海事处
地 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1177
传 真:0816-2241177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