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30 16:02:27 | 关注度:127 次
湖滨路36号三无老旧院落整治项目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630005 成都-新都区 2015年06月30日发布 2015年07月03日15时截止
一、本项目经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投资〔2014〕29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5]012。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新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湖滨路36号三无老旧院落整治项目项目施工 |
建设地点 | 新都区湖滨路36号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工期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包括雨污分流、屋面防水、道路平整、楼梯粉刷、绿化整理、门卫生活设施完善、增设健身休闲设施、四防设施等。 |
建设资金 | 控制价为1814373元,资金由区财政拨款解决,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湖滨路36号三无老旧院落整治项目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施工1要求1.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有三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实行建造师和主要技术人员压证施工;3.被随机抽中的比选申 请人在评审时需提供原件备查;4.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 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进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需注明参加比选项目名称)传真到比选人(028-83962072),并注明项目名称;6.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 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6月3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7月03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成都市新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都支行
账 号:12390592842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7月06日11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成都市新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新都区桂湖中路92号
邮 编: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83999080
传 真:028-83962072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