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光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15-06-29 12:44:49 | 关注度:109

 仪陇县光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629017      南充-仪陇县      2015年06月29日发布      2015年07月08日15时00分截止


一、
本项目经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仪发改社会【2015】16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SNYJBB20151610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仪陇县光华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仪陇县光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仪陇县光华乡
实施时间 2015年7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文化站业务用房550平方米及室外活场地硬化、绿化、堡坎、停车位等附属工程建设。一个比选合同段。
建设资金 2015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仪陇县光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类,含临时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企业信誉良好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③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压证施工、持证上岗,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 理;④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⑤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 ×交仪陇县光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在报名截止前,在抽取现场直接将回单递交至比选人;⑥现场工程量以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6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7月08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账 号:2315 0025 2910 0037 93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03.75 5.1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7月08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一室(仪陇县新政镇龙城壹号前100米)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仪陇县光华乡人民政府
地 址:仪陇县光华乡
邮 编: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17-5379009
传 真:0817-5379009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6月29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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