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资质就位如何过渡

时间:2016-03-02 22:46:38 | 关注度:145

新旧资质就位如何过渡。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也已于 2015 年 3 月 1 日实施, 新旧企业资质就位如何过渡?根据 《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小编做了整理,用得着赶紧收藏吧! (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简 称《标准》)

一、自《规定》施行之日 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过渡期。

二、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规 定》和《标准》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 证)。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颁 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三、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 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 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 3 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 同类别资质换证。超过 3 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四、企业应按照《规定》的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 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中换证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五、 企业最多只能选择 5 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 5 个类别的其他专业 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

六、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 增项的,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按第四十二条规定同时申请资质换证。

七、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可申请《标准》中同类别同等级 资质换证,其中:

1.按原标准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园林古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机场空管工程及 航站楼弱电系统、附着升降脚手架、送变电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 《标准》中名称变更后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2.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智能化、电子、港口装卸设备安装、 通航设备安装、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合 并后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3.按原标准取得高耸构筑物、电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 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 管道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 1 项低于原资质等级并入的 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换证;其中,按原标准取得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 业也可申请不高于原资质等级的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4.按原标准取得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一级及以下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换证。

5.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智能化、电子、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 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相应二级专业承包资质换证;按原 标准取得建筑防水工程二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可申请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 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6.按原标准取得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等不分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 业,可申请《标准》中相应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7.按原标准取得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八、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标准》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其中:

1.按原标准取得被合并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照《标准》中合并后的专业承包 资质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2.按原标准取得被并入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仍可在其专业 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

3.按原标准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仍可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 围内承接相应工程。

4.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工程二级、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别按《标准》 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二级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5.按原标准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按《标准》中施工劳务资质承包范围承接 劳务作业,不再划分类别和等级。按原标准取得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企业,在承接业务时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以上就是新旧企业资质就位过渡的全部过程, 旧资质换取新资质的企业单位要抓紧时间换了, 不然到了截止日期旧资质就不能用了哦,这对您的企业影响是很大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我们专业做资质就位,保证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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