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国企业常驻机构,工商注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有关条例的规定,按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对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为了保障其正当业务等相关的经营活动,那么找那些相关部门办呢、注册申请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等,下面由编者简单的阐述,希望能对贵方有所帮助!
通常情况在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的时候首先由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委托的代表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的,应附中文译件。详情的资料信息情况如下:
1、根据外国企业行业的性质,把相关的基本信息上报省市商务局或者是由国务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资料齐全无误的情况下给予批准合格后并出具相应《批准证书》;
2、如实填写相关的登记表格申请书;
3、准备相关的基础资料,只要资料符合法定要求者,等待受理成功没有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之后并要求贵方按照相关的办事指南及材料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通知书的有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相关的申请事宜,否则过期无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后果;
5、针对外放企业应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表》内容覆盖有机构的基本资料情况、《驻在地址证明》、《代表登记表》等相关的表格;
6、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7、委托书原件;
8、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
需注意的是针对不同行业类型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略有不同,详情尽请关注我们或者咨询工商局;
总而言之,在国外的中外合资企业等都是需经过准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经批准、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责令其停止业务活动;若有对于工商申请注册或者其他相关工商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