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国公司驻成都代表处,如何注册国外公司的代表办事处

时间:2016-08-29 15:29:37 | 关注度:333

注册外国公司驻成都代表处,如何注册国外公司的代表办事处?有这么几个问题想问:国外公司注册代表处都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大概步骤有哪些,时间大概多久?代表的问题怎么解决?是所有员工都是代表吗?还是怎样,这个概念比较模糊?代表处能不能自己招工,还有就是税的问题。问题比较多了,请懂的朋友指点,不要那种随便粘的答案!

首先回答你比较关注代表和员工的问题:

代表处可以委派国外总公司的法人,董事长或者其他人员担任首席代表,也可以委派国内人士担任首席代表。当然如果是国内人士担任首席代表,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让外事机构出具派遣函。
代表处可以自己雇佣员工,但是员工的保险及四金等管理工作需要由外事机构代为办理,代表处是不能自己办理的。
关于代表的问题,代表处可以设立1名首席代表,其他的代表均为普通代表,这个和员工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税的问题“大多数代表处都是采用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税的,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 ”这种征收办法的代表处每花一分钱都要缴税。

注册外国公司驻成都代表处流程: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原件)

该申请信应该简要介绍该外企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同时申请信还应当列明所提交的文件清单。如果外国企业认为需向审批机关提供任何其它数据,应在其申请信中说明。申请信应当简明扼要,必须包括下列主要数据:

(1) 该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

(2) 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3) 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

(4) 从事的业务范围;

(5) 首席代表的姓名;

(6) 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

(7) 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

申请信应当使用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的信头纸。

2. 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该资信证明是一封简短的信函,应由外国公司的开户行签发,简要介绍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资信证明必须包括下列数据:

(1) 该外国企业的名称及账号;

(2) 该外国企业通常的存款额,例如申请书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额;

(3) 对于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

开出资信证明的银行应当是与该外企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资信证明应当印在银行的抬头纸上,并由授权人员签字。

3.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原件)

该任命书应当简明扼要,主要内容为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一般应当印在申请企业的信纸上,并由该外国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签字。

4. 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的复印件和照片

简历使用公司正式信笺,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婚姻等。简历应从高中学历开始至所在的公司止,时间应具有连贯性。

5. 租用办公室的租约

外国公司在成都设立办事处,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的办公室租约,有关租赁办公室的意向书或者购买房产的证明。这主要是为了证明将设立的办事处有办公场所。

应当注意,在中国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出租给外国企业作为其办事处的办公场所。只有是经过公安局确认的涉外办公楼才可租用作为代表处的办公场所。

6. 外国办事处设立登记表

该表一般由登记机关印制,外国企业或承办单位可以从登记机关直接领取。申报表的主要内容是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和即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基本情况。

7. 公司开业证明及认证书原件

该等文件应为公司成立证书或相应文件,其格式和内容因该外国公司成立地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不同而不同。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对于香港企业,可以提交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证明文件。

8.外国企业情况介绍

提供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员工人数、营业额、海外分支机构、董事长及总经理姓名等。

9. 注意事项

上述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制,如果采用外文,各审批机关均要求附有中文译文。

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

按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由申请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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