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注册时办公场所租房合同的签订,办营业执照必须租房合同

时间:2016-08-29 15:28:31 | 关注度:122

成都公司注册时办公场所租房合同的签订。注册新公司,只核名还未办营业执照,现在要办验资,牵扯到租办公场地问题,请问一下:租房合同是以自然人(股东)名义与房东签订合同,还是以未注册的新公司名字签订租房合同。
 
根据成都公司注册相关人士介绍,一般是以自然人形式,一家外资企业要在成都注册分公司,在准备资料时出现了疑问,由于租房合同当时是以分公司负责人的名义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协议,所以此协议在作为公司注册所准备的资料上是不符合要求的,故建议客户以总公司的名义重新与房东重签了租房协议。
 
作为相关问题的延伸,以总公司名义签定的租房协议,其地址是要用于分公司的经营场所的,所以另还需要由总公司写一份情况说明,大抵的意思是以XXX公司的名义租下此办公场所用于XXX分公司的办公及经营,然后盖上总公司公章即可。
 
另外,随着每天成都注册公司越来越多,而且工商局与税务局已经联网,因此对于公司注册地址的选择问题就更加重要,在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情况下,即便不是属于食品代理等有前置许可的公司或一般纳税人公司,都存在年检或税务购买大额发票时对注册地址的实地抽查。特别是行业里的一些不负责任的代理公司,最初给客户提供了免费注册地址后,在今年的年检时就被工商局抽查需实地检查地址,若不过这一关就无法完成年检,年检若逾期就会造成上万的罚款。这位客户最后让我们帮她新找了真实存在的注册地址,然后作了地址变更后才完成了年检工作。
 
办营业执照必须租房合同吗
 
1、登记注册公司的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所以你必须要买或租房
 
3、否则办不了营业执照
 
4、建议找企业注册代理公司,他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友情提示:在新注册时最好有真实存在的注册地址,以避免工商局或税务局检查不过关的问题,甚至影响公司业务进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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