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注册登记时必须完善公司设立协议

时间:2015-05-12 14:53:04 | 关注度:143

成都公司注册登记时必须完善公司设立协议。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公司设立协议?公司设立协议并不是公司章程,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性质上属于合伙协议。而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对公司、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而在公司注册时要完善公司设立协议原因是因为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出资形式和数额等事项是公司章程和设立协议必须注明的事项。否则就会出现因公司设立协议不当出现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的内容:公司设立协议是成都工商注册公司的基础,一个完善的股东出资合同或设立公司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各个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或工商登记信息;欲设立的公司的名称、性质、注册资金、地址;公司经营范围、经营任务和经营方式;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股东权利义务;转让出资或变更注册资本的程序;组织管理机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内容不完善容易导致股东出现纠纷,因为当初没有约定,后来形势或利益格局的变化就容易使股东对原来的不完善的出资合同或设立公司协议开始有利于???己的补充或者解释,造成不同股东在理解上的歧异。很多股东纠纷产生原因都源于此。并且,股东出资合同或设立公司协议作为公司章程的一个母版,决定着章程的内容。所以,公司设立协议应尽可能明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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