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交材料

时间:2015-05-12 09:06:00 | 关注度:181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原件;

2、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被委托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投资方签字盖章);

3、设立申请。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设立理由、人民币100 万元人民币或实物、分公司住所、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数量等相关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5、拍卖师、从业人员及分公司负责人资质证明(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拍卖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司聘任证明;从业人员提供《中国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6、拍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且年检合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全部缴清);

7、股东会决议;

8、分公司经营地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并现场勘验(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盖出租方骑缝章留存);

9、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10、工商部门出具的拍卖企业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或2亿元人民币的证明原件;

11、公司章程原件;

12、拍卖规则原件。

上申办材料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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