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公司注册好不好?税收有什么优惠扶持政策?

时间:2015-05-11 17:02:46 | 关注度:417

成华区公司注册好不好?税收有什么优惠扶持政策?

成华区对新办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1、新办的生产企业,从取得营业收入之日起年纳税额达100万以上(含100万)的,第一、二年由政府按该企业上交地方财政收入的实得部分80%的额度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或贷款贴息资金扶持企业发展。年纳税额不达100万元,但达30万以上的,可按本意见第四条执行。

2、新办的科技型企业,经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局组织考察论证,其项目具有教高增长潜力的,从取得营业收入之日起年纳税额达100万以上(含 100万)的,第一,二年由政府按该企业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实得部分90%的额度安排“科技三项费”或贷款贴息资金扶持企业发展。年纳税额不达100万,但达30万以上的,可按本意见第四条执行。

3、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项目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元)的。所开发项目由政府给予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贴息额度不超过该企业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实得部分40%。

4、新办其他类型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之日起年纳税额达30万以上的,第一、二年由政府按该年企业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实得部分50%的额度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或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扶持企业发展。

成都市成华区对增长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对于年纳税额达100—300万元(含100万)、税收增长在25%以上(含25%),年纳税额达300—500万元(含300万元)、税收增长在20%以上(含20%),年纳税额500—1000万元(含500万元)、税收增长15%以上(含15%),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 万元)、税收增长10%(含10%)的企业,由政府按企业当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实得部分20%的额度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或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扶持企业发展。企业享受上述政策后次年纳税额出现负增长,则第三年企业纳税额增长需高于上述增幅标准50%方可重新享受政策。

成华区对企业经营者的奖励政策

1、对企业纳税额达200—1000万元(含200万元)的企业经营者(企业法人代表或有关人员,下同),由政府按当年上缴地方财政实得部分5%额度安排财政资金实施奖励。

2、对于纳税额达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经营者,由政府按当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实得部分8%的额度安排财政资金实施奖励。

3、对于连续三年(三年为一个计算周期)纳税额累计达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企业经营者,由政府按企业三年上缴地方财政实得部分10%的额度安排财政资金实施奖励。

成华区优化投资软环境政策

1、到我区新办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对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有重要作用或贡献的职员及配偶、子女均可申请入户,其子女入学享受成都市五城区适龄儿童同等待遇。

2、按照市、区有关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区政府《关于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使用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的企业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3、实行招商的重点跟踪服务制度。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区级领导定点联系,并确定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和新引进的重大项目,办证进入区政务中心“绿色通道”,实行联审联办。

4、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按照《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规定》,有效控制对企业的各类检查,规范检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借检查之名干扰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5、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成华区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

6、完善投诉办理和处理机制。再充分发挥机关作风投诉中心等投诉机构作用的同时,积极拓宽投宿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企业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投诉奖励和投诉者保护制度。建立损害投资软环境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损害投资软环境的部门和单位,追究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大力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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