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团公司的注册要求

时间:2015-05-06 16:10:22 | 关注度:211

成都集团公司的注册要求。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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