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资质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的通知

时间:2015-03-11 11:17:01 | 关注度:209

关于部分资质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2015年行政审批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总结网上申报审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从2015年4月1日起,对部分资质许可事项实施网上申报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乙级暂定、乙级)。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
 
二、实施时间
 
(一)从2015年4月1日起,我省上述资质许可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不再提交附件纸质材料,只需提交资质申报申请表。
 
(二)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以及未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核权”下放试点的自贡、内江、乐山、广安、达州、巴中、雅安、阿坝、甘孜等9个市(州)的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需一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2015年9月1日以后上述市(州)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四川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应“资质申报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在相应的管理系统,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和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电子文档。成功提交后,持“资质申报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省级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
 
(三)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对相关附件原件并受理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在系统里提交初审意见,点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质申请表”、报送公函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四)自贡、内江、乐山、广安、达州、巴中、雅安、阿坝、甘孜等9个市(州)安全生产许可网上申报审批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安全生产许可审核权及网上申报审批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11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安全生产许可审核权及网上申报审批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11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