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材料怎么做?

时间:2016-02-28 15:58:54 | 关注度:84

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材料怎么做?

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需要提供如下资料(资料初审时所有资料需检查原件)

(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10)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建筑企业在申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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