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28 15:47:35 | 关注度:119 次
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怎么办理?
一、资质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首先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请。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资质受理和审批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许可的,发布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通过初审部门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附件资料,并进行装订:
(一)综合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人员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不可复印),附件资料一套。
2、 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工程业绩资料。
3、 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综合材料中2、4、5、9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