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升一级条件

时间:2014-11-03 14:37:55 | 关注度:147

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升一级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近3年竣工房屋销售率达90%以上;

  5.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6.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7.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

  8.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销售房屋投诉面积与销售房屋面积之比)5%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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