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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开具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行为证明需要带哪些
时间:2014-10-27 09:29:45 | 关注度:208 次
建筑企业到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开具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行为证明,需要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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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属企业:需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业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和无安全事故承诺书各1份。
成都市属企业:需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业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和无安全事故承诺书各1份;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安全事故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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