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采矿权如何办理?金矿采矿权转让

时间:2016-02-25 13:35:37 | 关注度:233

金矿采矿权如何办理?金矿采矿权转让

采矿权的取得流程

采矿权作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派生于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因此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者行使采矿权的前提就是从矿产资源所有者--国家的手中取得采矿权。由于矿产资源的数量有限、埋藏深、开采复杂、危险系数大等特性,因此国家对采矿权的取得做出适当限制实属必要,在我国主要体现在对主体资质要求的实质要件及对采矿权取得程序的形式要件两方面。

 (一)采矿权的主体及资质要求

采矿权主体是指经国家矿关部门审查批准的,独立享有矿产资源开采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此《法国矿业法》规定,国内外一切人均能平等取得矿业权,只是必须证明他有管理事业的资格,以及取得矿业许可须有必要的资力。我国原先将采矿权主体局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我国公民[11],而简单的将具备资质、资金充裕的其他形式主体排除在外,无疑限制了采矿权经济价值的充分发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对外开放的扩大,采矿权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作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均可成为采矿权人,因此我国现阶段,采矿权主体原则上为中国的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同时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中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12]。但在此应然范围内的主体只有具备了特定的行为能力及相关实质要件,方能成为实然的采矿权主体。

《实施细则》第11~14条分别对国有矿山企业、集体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者的资质要求做出了不同规定,其共同必备的实质要件大致包括:
(1)开采范围与其开采能力、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
(2)对拟开采的矿产资源实施合理的开采方案;
(3)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
(4)环境保护、防治污染的能力;
(5)承担与开采矿产资源直接相关的其他连带责任能力。

金矿采矿权转让?需要找到已经取得金矿采矿权的企业,有意转让才行,这样省掉了很多麻烦,不过需要花费更多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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